什么是次生灾害?
一般是指地震强烈震动后,以震动的破坏后果为导因而引起的一系列其它灾害。例如,地震发生时,震动使水库大坝破坏,造成溃坝而引起水灾;震动使化工企业的管道出现断裂,造成有毒危险物质溢出,引起新的灾害。地震次生灾害种类很多,有火灾、毒气污染、细菌污染、水灾、放射性污染、滑坡、海啸、瘟疫等,这些灾害可称作物理性次生灾害。还有一类次生灾害称心理性次生灾害,如震时或震后盲目避震、盲目搭建防震棚等引起伤亡和损失。从大量的震例来看,最主要的地震次生灾害有:火灾。常由地震震动造成炉具倒塌、漏电、漏气及易燃易爆物品等引起。1923年9月1日日本关东大地震,横滨市有208处同时起火,;因消防设备和水管被震坏,火灾无法扑灭,几乎全市被烧光。这种次生灾害多发生在城市。地震滑波和泥石流灾害。这种灾害多发生在山区、雨季。1933年8月25日四川迭溪7.4级地震,迭溪城被地震时山体的滑坡所毁灭;又因附近的岷江山体崩塌堵塞而蓄水,1个多月后,大量蓄水把堵塞坝冲垮,使下游酿成大水灾。地震海啸。地震海啸是海底地震时海底地形剧烈升降变动,引起海水强烈扰动形成的长波大浪。1960年5月22日智利8.9级地震引起的海啸,浪头高达30米,海浪以每小时600-700公里的速度向西横扫太平洋,使日本1000多处住宅被冲走。
唐山地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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